孙兀Paipai_

我的博客苍老没趣又喜怒无常,还经常念叨日常。你不会想要关注的。

芬格尔大叔夜拐绘梨衣小姑娘。(What?!

看什么看,没见过骰输的?
罚文题目:格陵兰岛事件之前的芬狗深夜情场失意在天台遇上绘梨衣,字数随意。

    这是座烂尾大楼。天台入口处糊了蓝白的薄铁皮,装修工人用红色喷漆提示“尚未竣工栏杆未装,危险”。红漆弯弯绕绕地顺着铁皮纹路流下来,本该无人近的宽阔空间透过来些许白炽。
    手机屏幕的微光黯了黯逐渐沉入夜色。芬格尔•冯•弗林斯点了根万宝路,猛地抓过那台键盘机,一一删掉里边不愉快的短信,连着Evangelina从前的影子。芬格尔知道自己这是断送后路,好吧断就他妈断了。世界就像个巨大的夹娃娃机,他趴在玻璃罩上只想要她,可最后总归是什么也没得到,还白投一大堆硬币进去。鹿儿岛湿暖的风贴着面拂过,捎来情场失意消息的无线短波销匿在北纬二十七度上方的天空,相比芝加哥或者德国那儿离赤道近得多。大片大片海腥穿过更多陌生的云,厚重地覆着在这九州最南端的县。
    他想像个言情男主角一样潇洒拔出电话卡掰俩半,不菲的机子随手一扔,自逍遥。可电话卡多贵啊。芬格尔已经是条单身狗了,不想再做一只穷挫狗。他觉着自己也真是搞了笑了。远远的城市花火喧嚣传了过来,天台的夜晚是静夜中喧嚣的岛屿,身处其间仿佛怀揣很大的世界却又孤寥。A级血统在卡塞尔其实也不算特别少。他入学不多时日,成天在睡觉吃饭和实习任务中度过。如果不出意外和那位名字寓有天使含义的女孩继续谈下去,四年后毕业,结婚,生子,满世界追杀爬行类动物。可不知怎么,他无法预见自己竟会拥有那样庸庸然的生活。
    咸咸的海味儿在宽敞空间内游走,天台门口的铁帘狠狠吱呀尖叫,被掀起一角。暗红色长发柔顺地逸进来,离家出走的女孩儿探进一个脑袋,对芬格尔投来新奇而警惕的目光,远处商业区的霓灯照亮她半边面颊。芬格尔认识这张脸。他该说什么?嘿分部的大小姐大驾光临寒舍小的不甚荣耀端茶送水擦皮鞋就等您吱一声夸夸帅?
    “嗨姑娘,是来找本部屠龙美男子搓一顿的么?”
    “饱了的时候就什么都不怕啦,咱物质上比别人都富足。走着。”

我发现这题目有个问题。
芬狗现在29岁,格陵兰岛事件是10年前那就是19岁,绘梨衣现在21岁,十年前就是11岁。深夜拐卖萝莉的怪蜀黍?
WELL, Who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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